條件要求:
1.學歷:大學以上聽語相關(學)系所畢業
2.具語言治療師證書
3.教學醫院臨床教學經驗
4.區域教學醫院3年以上專任語言治療執業經驗
5.臨床教師證書可擔任教學計畫主持人者
工作內容:
1. 語言治療業務(含早療、吞嚥、失語症等)。
2. 科內行政、教學、相關臨床業務與其他交辦事項。
3. 週休二日,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八點至下午五點半。
4.排案以一對一為主,有住院病人、PAC病人及早療個案。
5.有春節禮卷、年終獎金、端午節及中秋節節金加禮卷、
6.全額補助公會會費。
7.提供員工優惠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