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特別注意:需要特教時數者務必要在Beclass及特教網完成報名,經過審核後才能取得特教時數資格。
報名前請先詳閱簡章內容!!!有疑問歡迎聯繫公會秘書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臺中市職能治療師公會、社團法人台中市物理治療師公會、台中市語言治療師公會
課程說明:
本課程特別邀請 李涵律師 與 陳貞如身障專科社會工作師 擔任講師,分別從法律專業與社會工作實務的角度,帶來深入卻貼近臨床的解析。李律師將協助學員釐清法規責任、法律風險與專業保障,而陳社工師則透過服務經驗,分享第一線在兒少保護通報、介入與追蹤中的具體做法與挑戰。透過兩位專業講師的跨領域結合,學員不僅能獲得法規層面的正確認知,更能理解在實務情境中應如何行動,從觀察、紀錄、判斷到通報的每個環節都能具備信心。
本課程不僅是一場法規學習,更是一個實務操作的整合訓練。它將幫助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與語言治療師在兒童療育的專業歷程中,增進對兒少保護的敏感度,提升早期辨識與正確行動的能力。藉由課程的學習,學員能更有信心在臨床現場保護兒童安全,並成為醫療體系中守護兒少的重要力量
課程日期:114年11月30日(星期日) 08:30~16:20。
課程地點:中山醫學大學正心樓0321教室
參加對象:
- 台中市語言治療師公會之有效會員
- 相關早療人員、專業人員。
課程名額:150名(若人數未達60人則該次課程取消辦理)。
(一)社團法人臺中市職能治療師公會:50人
(二)社團法人台中市物理治療師公會:50人
(三)台中市語言治療師公會:50人
課程費用:台中市語言治療師公會之有效會員免費,其他人員500元。
※國泰世華銀行帳號:23903-5002629(西屯分行) 戶名:台中市語言治療師公會
★報名時務必填寫匯款帳號後五碼,以利對帳。若造成秘書處查帳困難,恕不受理報名、不保留上課名額、亦不退款,請報名者詳知。
★請於三日內(含報名當天)繳交報名費用,期限內未匯款者,視同自動放棄,將名額轉讓給候補學員。期限過後才匯款恕不退款。
★候補者請等通知候補轉正取後,於期限內完成匯款,以保留上課資格。
★若您缺席114年公會舉辦的課程,將失去未來一年所有上課資格,報名前請審慎評估。
★無法出席或轉由他人出席者,請於11/21(五)前聯繫告知,個人因素辦理退費則需負擔匯款手續費;未於11/21前辦理退費或曠課缺席者恕不退還費用。
繼續教育學分: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語言治療師繼續教育積分、特教時數(申請中)。
一律採網路報名:https://www.beclass.com/rid=305011768b7fe8e1c2d6。
←Beclass報名網站
報名起訖:民國114年10月1日12:00起至11月15日或額滿為止。
申請特教時數者,需填寫Beclass報名表單並登入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完成此兩步驟後通過審核並參與全部課程,才能申請特教時數。
←特教網報名QR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早期療育自費療育單位資格審查作業:規定一年內早期療育訓練課程九小時時數證明及一年內相關重要法規及政策訓練課程三小時時數證明(如:兒權法、兒童權利公約或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等),訓練課程均須經社政、衛政、教育等相關主管機關同意核予研習時數或為大專院校、各治療師公會同意核發研習時數。本次研習符合規定,適用於申請明年社會局早療自費單位資格,請在報名時填寫需要提供證明,無填寫則視為不需要亦不補發。※
★報名完成不等於錄取本次課程,本會得依報名狀況決定最終錄取名單。
錄取名單將於11/24(一)公告於本會網站https://tcslp.org/。
報名人數不足或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本會保有取消或調整上課日期、時間、場地、講師之權利,若有任何更改將在課前公告於本會網站https://tcslp.org/。
注意事項:
- 請學員自行斟酌是否可全程參與課程,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者,當日的繼續教育積分及研習證書均不予認定(請勿以搭乘交通工具時間或個人事件為由,要求提前離開)。
- 本課程無提供午餐,會場不得飲食,請學員午餐自理;為配合環保政策,請自行攜帶杯子與環保餐具。
- 本次課程提供電子講義,與會學員可自行列印或攜帶電子設備使用,並於開課前3天E-mail行前通知與講義。
- 為尊重智慧財產權,課程進行時禁止拍照、及錄影。
- 為維護學員權益,會場內謝絕一切旁聽,並請將手機調為震動。
- 如遇颱風或天災等相關不可抗力因素時,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之停班標準辦理。若需停課或調整課程時間地點,本會將另行公告課程時間地點。
- 凡報名之學員視同已詳閱並同意遵守本簡章相關事項或規範,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增訂之。
課程表
| 時間 | 主題 | 講師 |
| 08:30~09:00 | 簽到 | |
| 09:00~10:30 | 兒童與青少年相關法規介紹 | 李涵 律師 |
| 10:30~10:40 | 休息 | |
| 10:40~12:10 | 兒童與青少年相關法律案例分享 | 李涵 律師 |
| 12:10~13:10 | 午餐+上下午簽到退 | |
| 13:10~14:40 | 當孩子說不出口時-如何解讀孩子求救的「隱藏訊息」 | 陳貞如 社工師 |
| 14:40~14:50 | 休息 | |
| 14:50~16:20 | 通報之後的專業關係 | 陳貞如 社工師 |
| 16:20~16:30 | 簽退/賦歸 | |
《講師介紹》
| 李涵 | 現職:
誠正法律事務所 合署律師 經歷: 維翰聯合法律事務所 受僱律師 中小企業法律顧問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 |
| 陳貞如 | 現職:
財團法人瑪利亞社會福利基金會 社工主任/身障專科社會工作師 社團法人台中市社會工作師公會 理事長 經歷: 臺中地方法院家事法庭 調解委員 臺中地方法院家事法庭 程序經理人 金門縣政府兒少權益委員會 委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