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語言治療師公會
Taichung City Speech and Language Therapists Union

「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修正作業原則」,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止受理提案公文

說明:
為定期檢討修正輔具補助規定,本部前於114年9月25日以衛授家字第1140761181號函送「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修正作業原則」,依第2點規定略以,符合提案單位資格者(地方主管機關、中央、地方政府委託設置之輔具中心、復健相關醫事機構、護理機構、醫事團體、社會福利機構、身心障礙團體、具輔具相關專業之社會團體)得向本部提出「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之修正意見(含補助項目之增訂及最高補助金額、最低使用年限及補助相關規定等修正)。
詳情請見以下連結~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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