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會/歇業注意事項:
一、依據社會團體法令彙編三、工商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第七章財務及會計處理第十九條工商團體會員繳納之各項費用,於退會時,不得要求退還。
二、會員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
三、請將退會聲明書/歇業申請表及離職證明填寫完畢
1.至公會辦事處現場辦理
2.郵寄至通訊地址:406台中市北屯區北屯路428號之一2樓,公會將出具退會證明書以郵寄方式寄至通訊地址。
3.E-mail公會信箱:taichungcityslpu@gmail.com 有專人會回傳相關證明
四、歇業不等於退會,歇業仍保有會員資格每年仍須繳交會費。辦理退會時若有積欠會費則須繳清才可辦理退會。
五、僅填寫退會申明並非已完成退會手續,必須將退會申明以郵寄或傳真方式送至公會,並向公會索取退會證明,退會手續才算完成。
六、本會劃撥帳號:22711307戶名:台中市語言治療師公會
七、語言治療師停業或歇業時,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報請原執業執照機關備查。(含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