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要求:
1.具臺灣語言治療師證書。
2.具小兒語言治療經驗、能獨立作業。
3.履歷格式不拘(建議在2-3頁A4以內),
工作內容:
1.學前兒童為主 (少數學齡兒童、成人、長者),以個別課為主(
2.具足夠的教玩具(若治療師有需求可再採購)、衛材、
3.本所周邊的汽機車停車位充足;步行2分鐘抵達鄰近客運站(
4.治療課時段,可討論,在以下時間內自選起訖時間:
(1) 星期二三四 15:00-20:00。
(2) 星期五 9:00-12:00、17:00-20:00。
(3) 星期六 9:00-17:00。
: ) 誠摯邀請專業的您 加入我們 !
